“儿子要房不要妈,我该怎么办?”一个老母亲被骗房启示:财产没超过5千万,别急着过子女名下 – 大保社

“儿子要房不要妈,我该怎么办?”一个老母亲被骗房启示:财产没超过5千万,别急着过子女名下

“儿子要房不要妈,我该怎么办?”一个老母亲被骗房启示:财产没超过5千万,别急着过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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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需要替孩子节税布局,早早转移名下财产吗? 请容我开门见山地说:除非资产有5000万元起跳的实力,否则对一般小康退休家庭来说,真的不太需要为了节税,急呼呼地把资产提前移转给儿女…

傍晚时分,乡下几个6、70岁闲着无聊的老邻居,相约到志博家抬杠。伴随牌桌上哗啦哗啦的洗牌声,大伙不约而同聊起巷尾大娥姊的八卦。原来,前几年大娥姊丈夫离世时,把家中的老透天独留给了大娥姊,并且叮嘱太过单纯的妻子,“这年头,孩子不可靠,留下房子给你,至少有个栖身之所,不用看孩子脸色。我留下的钱虽然不多,但省着点花,或用房子拿去以房养老,应该足够你安度晚年。”

本来,大娥姊独自一人过得倒也平静,但偏偏那个恶名在外的儿子,把老爸留的遗产花光后,就把歪脑筋打到了自家老母头上。这不肖子不是洗脑式地胡乱讲一些提早转移财产的“节税规画”,就是对大娥姊勾画“三代同堂”的美好情境,想让老母亲把房子过到自己名下,搬过来跟自己的小家庭一起住,以便照应。

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大娥姊虽然心知肚明儿子不可靠,这借钱挥霍的习性也非这一、两日养成,终究敌不过老伴离世的孤单,以及对亲情温暖的渴望。尽管老伴生前耳提面命,但在独子几个月的软磨硬泡下,她还是选择鬼遮眼地把房子送给了儿子。

所有谎言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谁也没想到,原本儿子一开始天花乱坠说好的:过户后马上来接她过去安顿,不要让老母亲孤单一个人住—谁知,这过户后,假孝子瞬间原形毕露,不是打电话过去东推西扯说有事,要过些时候才有空安排,不然就是老婆有些微词,需要沟通……总之一句话就是:“请妈妈体谅我,再等等。”

起初大娥姊相信,“儿子应该没有那么坏,连自己的老母亲都骗……”可这一等三个月,还是没下文,且随着时间拉长,儿子的来电频率越隔越长,从嘘寒问暖拼命解释,到三、两句敷衍就急着挂电话—大娥姊终于肯面对自欺欺人的现实:儿子要房不要妈。只是,房子印鉴、权状都出去了,还能怎么补救?如果哪天儿子缺钱把房子卖了,又该怎么办?

儿子不孝,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说到赠与,可以从《民法》第406条来看:称赠与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与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约。也就是当事人双方讲好,一方要送,一方要收,这时赠与契约便宣告成立。 由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当大娥姊把名下的房子送给讨房的儿子时,双方订的赠与契约在法律上便告成立。问题是,能不能反悔呢? 

其实第一步,还是要确认房子是否已经完成过户。依据《民法》第408条第1项规定: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其一部已移转者,得就其未移转之部分撤销之。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完成移转,就还有转圜余地。

如果已经完成过户了呢?这时,就要看有没有符合第二种情况,当初赠送房子的同时,有没有约定或者白纸黑字写下相对的条件。依据《民法》第412条第1项的规定:赠与附有负担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撤销赠与。

举例来说,父母答应送房子,但也要求子女每个月提供2万元的费用作为生活开销所需,且奉养自己到终老。那么当房子过户之后,小孩却搞失联,完全没有打算兑现这笔约定好的“负担”,父母就有资格要孩子履行约定,补上该给的每月2万元生活费,或者干脆“你不守承诺,我直接撤销赠与”,把房子拿回来!

如果以上两种都没有呢?那就要看送这栋房子,是否会造成大娥姊“不能维持生活”,因为依据《民法》第416条第1项第2款: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一般大众心里想的“扶养义务”和法律上所谓的“不能维持生活”往往有段距离。针对这一点,除非大娥姊名下无其他财产,或者因为赠与房子而导致生活困窘、三餐不济等情况,否则提出并不容易。

该不该为了节税,提早转移财产给子女?

这世代由于媒体网络兴起,节税的讯息及财富传承的观念比起以往更加普遍传递,常常让过了60岁之后的父母或多或少担心,是不是也该替孩子想一想,提早做些财产规画。那么问题来了,真的需要替孩子节税布局,早早转移名下财产吗? 请容我开门见山地说:除非资产有5000万元起跳的实力,否则对一般小康退休家庭来说,真的不太需要为了节税,急呼呼地把资产提前移转给儿女。

为什么?原因说来直白,资产节税规画是“有钱人”才需要操烦的事。假如你的口袋就那么1、2000万元不到,首先,你无法预测退休后的实际开销,是不是会有预料外的情况;再者,中国台湾遗产税的规定,遗产净额5000万元以下者课征10%,光是免税额就有1200万元的扣打,再加上各种扣除额,跟别国相比真的不算大。

最后,还是那句千古老话:“老了也要有钱在手,才不会沦落至仰人鼻息。”自己的钱自己开心花,不香吗?儿孙自有儿孙福,身为长辈要做的是把自己顾好,医疗开销准备好,老年打算安排好。不给孩子添麻烦,已经是很福报的父母了。   

到底哪些遗产要扣税?

遗赠税规定列给你看 财政部110年公告发生之继承或赠与案件适用遗产及赠与税(下称遗赠税)法规定之免税额、课税级距金额、不计入遗产总额及各项扣除额之金额,如下: 

一、遗产税

免税额:新台币1200万元。

◎课税级距金额:

1.遗产净额5000万元以下者,课征10%。

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者,课征500万元,加超过5000万元部分之15%。

3.超过1亿元者,课征1250万元,加超过1亿元部分之20%。           

◎不计入遗产总额之金额:

1.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万元以下部分。

2.被继承人职业上之工具:50万元以下部分。

◎扣除额:

1.配偶扣除额:493万元。

2.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每人50万元。其有未满20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20岁之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值得提醒的是,由于《民法》第12条于2021年1月13日修正,将成年由满20岁修正为满18岁,并订于2023年1月1日施行,届时发生之继承案件,未成年者每年加扣扣除额年数只能算到18岁。

3.父母扣除额:每人123万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每人618万元。

5.受被继承人扶养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额:每人50万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满20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20岁之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

6.丧葬费扣除额:123万元。 

二、赠与税

免税额:每年220万元。

◎课税级距金额:

1.赠与净额2500万元以下者,课征10%。

2.超过2500万元至5000万元者,课征250万元,加超过2500万元部分之15%。

3.超过5000万元者,课征625万元,加超过5000万元部分之20%。     

画重点   

✔很多长辈喜欢花钱买好听话,老是宠了不肖子,又寒了孝子的心,也莫怪自己种因得果。

✔规画财产,最怕因为怕便宜了官方,而急着转给子女。相信我,人老了,把钱留在身边,真的比较好。 

作者简介_​傅恪恩

观察房市十余年,看过的房子以千为单位,持有房地产相关证照数张。文章刊载于商周财富网、大保社、商业周刊、经济日报、风传媒等知名财经媒体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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