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24年》15岁遭性Q生子、7年日夜凌虐…她选择“铁锤杀夫”结束地狱婚姻 – 大保社


家暴法24年》15岁遭性Q生子、7年日夜凌虐…她选择“铁锤杀夫”结束地狱婚姻

家暴法24年》15岁遭性Q生子、7年日夜凌虐...她选择“铁锤杀夫”结束地狱婚姻

编按:台南市惊传30多岁女子,疑似不满丈夫长期暴力对待、又被出言恐吓,忍无可忍下,拿事先准备好的热水朝还在睡觉的丈夫泼洒,后持刀砍杀丈夫,最后送医不治。

其实夫妻两人早在2015年、2020年就曾因为言语冲突通报,女子被捕后坦言,真的对丈夫是无法再忍下去,才会痛下毒手,而社会局也介入协助安置2岁儿子。

社会局表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危机冲突,务必设法离开现场、回避冲突,若是需要婚姻谘商或心理辅导,都可拨打113保护专线由专人协助,或向各地方官方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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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26日上路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中国台湾已经实行24周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简称家暴法,是为防治家庭暴力行为及保护被害人权益而制定的法令。立法起因于1993年的“邓如雯杀夫案”。

邓如雯及身边家人均长期承受来自于丈夫林阿棋的暴力虐待,邓如雯15岁时即遭林阿棋多次强暴怀孕,在林多次暴力胁迫其家人及小孩后,被迫与林结婚。

婚后邓如雯曾因不堪殴打而离家,但又因林到其娘家大肆施暴及恐吓全家,甚至扬言强奸邓的妹妹后将其卖到妓女户,使邓如雯不得不返家。连邓女与林男生下的两个幼子也无法幸免,甚至遭林提起孩子投入洗衣机内启动机器成伤。

邓如雯历经7年的暴力凌虐,终在林又恐吓杀邓全家时,邓为保护家人而趁趁林熟睡时,将林杀害。当时因为相关法令规定不足,使之求助无门,以致犯下此案。

事件过后,引发社会讨论,妇女权利团体亦开始催生家暴法的订立。1998年6月,中国台湾全面实行民事保护令制度,是亚洲第一个实行家暴法的地区。

(原文刊登于2019/7/30,更新时间为2022/6/16)

1993年10月27日,板桥一名22岁的少妇邓如雯,因为被丈夫性Q、长期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一时冲动愤而杀夫,轰动中国台湾。

这起刑事案件并不仅是一个女人杀夫的故事,邓如雯的遭遇挑起了所有女性们在中国台湾父权社会的婚姻里,被不平等法律与习俗迫害的敏感神经。

22岁,本应是如花似玉的年纪,人生很多美好都还等着自己,她却在这个时候杀了自己的丈夫,面对法律审理与社会舆论的无情压力。

杀夫案那一天的夜晚,本应一如往常。

结婚4年,林阿棋(44岁),从事殡葬业,与妻子感情一直处不好。由于对妻子施暴,蹲了半年的管训,但这半年的时间,并没有让改善他卑劣的本性,只让妻子邓如雯得到短暂的快乐时光。当日黄汤下肚,林阿棋返回板桥市新海路的自家中,从妻子那里得到暴力的快感后,再把恐惧施加到岳父与岳母身上。满足男性的支配欲后,安心的睡着了。

此刻,邓如雯忍无可忍,身为母亲、也身为女儿,多年来被面对丈夫永无止尽的伤害与恐吓,终于忍到了极点。

而极点的那头,是愤怒。

那些本以为永无止尽的伤害与攻击,在起起落落的铁锤重击,以及水果刀的锐利锋芒之下──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眼前,一片红色。

她的世界,一瞬间安静下来了。

回过神来,那个被自己唤做丈夫的男人,躺在血泊里,再也不会醒了。

“啊…..终于可以睡觉了。”

这是在历经一连串对婚姻感到永无止尽的恐惧、疲惫、挫折之后,对当时邓如雯而言,是自己悲惨人生的唯一欣慰。

而林阿棋再怎样也没想到,杀害自己的凶器,是身为殡葬业者钉棺木用的铁锤。这把铁锤,除了为客户送往迎来,还把自己送上黄泉路。

她捡起话筒,拨了电话给自己的小姑葛林明珠,告诉自己杀了丈夫的事实。葛林明珠通知林家大伯林荣钝,林荣钝原本不敢相信,但赶到林阿棋家中,看到躺在血泊的侄子,才慌忙地打电话叫救护车,但救护人员到场时,林阿棋早已撒手人寰。

然而此刻的邓如雯,心里只挂念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该何去何从。她希望向警方自首。海山警察分局接到消防分队的通知,赶到命案现场,看到浑身是血的邓如雯,邓如雯如实以告:

前天晚上林阿棋在外面面摊和朋友喝酒,希望她作陪,但邓如雯生性内向,不喜欢这种场面,拒绝后就自行回家。不料林阿棋回家后,先给她一阵毒打,再威胁要杀害邓家父母,邓如雯一开始还试图反抗,扬言报警,但林阿棋打碎她的天真,语带嘲讽的说没有证据警方不会受理。

自从上次管训后,林阿棋学会了走法律漏洞,对妻子的迫害变本加厉,就连两个儿子,也经常被虐待,经常倒抓着小孩,头下脚上放进洗衣机里。为了拯救孩子,邓如雯只好放弃一切尊严,向丈夫下跪哀求。

这样的生活,仿佛走在一条黑暗的隧道,却没有光明的尽头。

因为在还没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时代,除非有第三者可以证明邓如雯被明显伤害,女方告发未果,还有可能被贴上“未尽妻子义务”的道德标签。虽然大家都为她的遭遇愤恨不平,但在当时的民风之下,这些伤害行为,有可能被双方的家庭以“家丑”作为理由给压下去,林阿棋这个灾难,甚至已经蔓延到邓如雯的娘家,但邓如雯为了保护娘家,有娘家而不敢回。

因此,长期累积的压力,让她在绝望之际,求生的意志压过理智。在丈夫入睡后,她亲手结束了这场四年多的恶梦。

邓如雯选择自首,这可能是活到22岁以来,少数属于她自己的选择,邓如雯在面对记者黄福其的专访时,回顾过往。

内地时报报道,19931029

婚姻成为合理化性Q的理由

邓如雯住在板桥,家里经营槟榔买卖,林阿棋是常客,因此认识邓如雯一家人。邓如雯的母亲曾在大汉桥下,被林阿棋强暴性Q多次。邓如雯16岁就读国三的那年,因为母亲伤病住院,林阿棋借口探视,看到如花似玉的邓如雯心生淫念,被林阿棋性Q得逞,女儿延续了母亲的悲惨人生。

后来邓如雯不幸怀孕。在民风仍保守的90年代,女性无论是被性Q,或是未婚怀孕,唯一出路就是以结婚收场。在小孩两岁时,因害怕遭人指点,在面对社会对于女性贞洁和道德的期待,也无法再另嫁他人,无可奈何下,邓如雯最终还是只能被迫嫁给强暴她的林阿棋,但没想到,这正是一连串悲剧的开始。

90年代女人的命运,就是挂在丈夫后面的一个微小注解,重男轻女的风气之下,没有女人受到保护。在杀夫案发生时,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声音:

为什么不离婚呢?

为什么不说出口呢?

为什么不求救呢?

既然你没循正当管道解决,杀人就是不对。

这不是荒谬的魔幻写实,而是社会舆论普遍对于女性的指责,这源自于认定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有履行性行为的“义务”。特别是女性,既使没有感情基础,即使一开始就是强迫跟痛苦,还是得在婚姻名义之下,服从丈夫、家族、跟社会的权威。

1990年代的法律能为受害女性做什么?当时因为相关法令规定不足,使之求助无门,以致犯下此案。也许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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