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自由回娘家,媳妇却不行!婆家12条规定“比当兵严”…关键角色是老公,网劝不搬家就离婚 – 大保社


小姑自由回娘家媳妇却不行!婆家12条规定“比当兵严”…关键角色是老公,网劝不搬家就离婚

小姑自由回娘家,媳妇却不行!婆家12条规定“比当兵严”…关键角色是老公,网劝不搬家就离婚

过去习俗对过年回娘家有禁忌,想不到竟有婆家无限上纲,甚至给了媳妇“12条回娘家规定”要求遵守,各种不合理的要求让网友为之气结,纷纷留言痛批婆家:“比军人还严格”、“是我就会直接离婚!”

这位媳妇在脸书社团匿名发文,表示婆家是大家庭,婚前婆家的每个人都夸口不会限制媳妇,而且对媳妇很好,但婚后态度却完全转变。由于长辈不管事,竟任由大姑、小姑对媳妇提出种种要求,光是回娘家这件事,就订立了12条规定。若媳妇没能做到,就扣上“没照顾好家庭”的大帽子,让这名媳妇陷入忧郁,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洋洋洒洒的12条规定包括:

1、新娘刚嫁来4个月内少回娘家。才不会带祸给娘家。

2、新娘(媳妇)日后回娘家不能过夜,在天黑前就准时返回婆家。

3、媳妇初二不能回娘家,要张罗婆家女儿回娘家的餐宴。日后年年照办。

4、媳妇回娘家,要晚晚去,早早回来。

5、嫁出去的女儿不能都在照顾娘家双亲,那是娘家家人的责任。

6、媳妇工作再忙,都要准时下班回家,不能担误婆家一餐,加班自己想办法。

7、媳妇假日要张罗婆家大小事务为主,要配合婆家,不能随意回娘家探望。

8、媳妇工作只能限定在婆家附近,不能去跨行政区的公司工作。(跨区需经婆家同意)

9、婆家的女儿可以自在来去,媳妇不行。

10、公婆若看医生,媳妇要第一优先照顾,同一时间娘家长辈看医生,请娘家忍着或长辈自己去。

11、公婆每天都要照顾好,娘家长辈若生病没饭吃,放着就好。

12、媳妇回娘家,傍晚要回婆家张罗晚餐。不能耽搁。

双标对待媳妇,规定比“军人”严格

看完这12点规定,网友简直气炸,纷纷为媳妇打抱不平,认为婆家的女儿可以自在来去、媳妇不行,根本“双标”;也有人形容这些条条框框简直“比中国台湾军人还要严格,不是搬出婆家就是离婚吧,你也是别人家的女儿,为什么地位比外劳看护还不如?”

网友明指:“都什么时代了,不用理会大小姑,如果你老公还不挺你,你大可离一离,又不是嫁过去当奴隶的!什么只管婆家,娘家放一边”;“做自己吧!该听的听!不想听做不到的就不要去理”。并要原PO找老公出面处理,若对方不愿帮忙沟通或搬出去住,恐怕就要好好考虑对方是否值得厮守一辈子。

传统有一说,是媳妇常回娘家恐自恃有靠山,会让她气焰高涨、遇事不认错;换个角度来看,也是老公频繁接受老婆娘家照顾,遇事多少会忍让一点,若夫妻吵架,老公也不好太嚣张,否则回到丈人家,就等着看众人脸色。

但进入现代社会,婚姻中的双方本就应该平等,凭什么要“嫁出去的女儿不能照顾娘家双亲”?更何况婆家规定大年初二,媳妇要留在家里准备大姑、小姑回娘家的餐宴,却忘了媳妇也是别人家的女儿,婆家又有什么立场做出此要求?

孝道是丈夫的责任,彼此尊重才能长久

精神科医师赖奕菁在《好女人受的伤最重:精神科医师教你立下界线,智慧突围》书中提到,往昔女性的弱势,源自于经济问题,由于婚后得靠夫家维生,因此只能仰人鼻息。但现代社会早已不同,女性的教育程度与收入,早已和男性平分秋色。

因此,若想要求女性扮演好人妻、人媳、人母,那么也该同等要求男性做好人夫、人婿、人父的角色。

赖奕菁强调,失衡的关系很难长久维持,何况“姻亲”是由婚姻而衍生的非血源关系,一旦双方离婚,姻亲关系即刻消失,“所以,可别误将‘名分’当成特权。”姻亲关系也应建立在“尊重”上,关系才能长久。

女人当初结婚的初心,应该是想与丈夫建立家庭,可不是想到他家做免费帮佣。她建议,媳妇将公婆定位成“丈夫的父母”,尊重与和睦相处即可,并认清所谓的“孝道”,是丈夫的责任,不是媳妇的义务。

若与长辈同住,真无法进行沟通,那请搬出去住;即使自认可以做好媳妇、做乖顺的妻子,也千万别这样选择,“人生在世,应该听从自己的内心,做真心想做的,才不会老来后悔当时没有多坚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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