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就算一起付房贷还是他的”?破解夫妻共有财产迷思,律师:“这部分”还是得分一半 – 大保社


婚前买房“就算一起付房贷还是他的”?破解夫妻共有财产迷思,律师:“这部分”还是得分一半

婚前买房“就算一起付房贷还是他的”?破解夫妻共有财产迷思,律师:“这部分”还是得分一半

达志(示意图,非当事人。)

夫妻之间婚前、婚后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不少人都认为,只要是在婚前买的房产,就不属于共有财产,即使离婚也不需要分一半给对方,不过这样的想法其实只对了一半。

一名女网友日前在Dcard谈及自己与男友讨论结婚的价值观与理财问题,男方已经买了一间房并支付头期款,但尚未支付房贷本金,因此打算将月薪2/3都存下来,只拿1/3当作日常固定开销,甚至希望将每月生活费压在1万元以内,让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品质太差“是为了生存,不像是生活”。

男友认为,自己还需要缴房贷,自然需要谨慎花钱,原PO表示愿意一起支付房贷,当作是共有财产,但男方却认为即使女方一起付房贷,婚前所买的房子仍不算是共有财产,让女方觉得像是在寄人篱下、心理压力极大,没有安全感。

不过实际上,即使男方是在婚前买房,仍有一部分算是共有财产,律师吕秋远曾撰文分析,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在婚后所支付的房贷以及未来房子增值的增幅,都算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女方仍有权要求分一半。

举例来说,假设房子总额800万元,男方婚前购买,支付了160万头期款,婚后又陆续支付了200万房贷,而房子也从800万涨到1200万,那么双方若是离婚,女方可以要求100万的房贷与200万的房价增幅,男方则是拿回160万头期款、100万房贷与200万房价增幅。

编按:一般人都认为“婚后买房才算是共有”,因此男女婚前买房可以当作是私人财产的一种保障。但房市专家傅恪恩曾举例子说明:“如果男方婚前买了房子,那婚后的房贷该怎么算?总不能男方的薪水付的是‘自己的’房子,女方的薪水就是家用吧?

傅恪恩说,民法为了平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特别规定夫妻在离婚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法定财产制时,剩得少的可以向剩得多的一方,请求差额的一半,也就是民间一般人常说的“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的概念。

举例来说,A男和B女订婚后买了一栋2000万的房子,由婆家支援400万头期款,并且登记在A名下。那么就算房子是先生的名字,剩下的1600万在婚姻中给付的房贷,仍可以列入剩余财产分配的计算项目。单就这栋房子估算,妻子也可以分配到1600万的一半,也就是800万元。

除此之外,即使是婚前全额买的房子,婚后拿来出租,婚后租金收入的部分也算婚后财产,离婚时,对方一样可以分配到一半。并不是像女网友认为的,因为是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就没有任何权利,只能“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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