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多年未联络,我还要养他吗?4句话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养爸妈

和父母多年未联络,我还要养他吗?4句话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养爸妈

示意图,非当事人。图/达志

近年来,新闻多有报道,年长者因伤病…等因素,导致无法工作或生活困顿,因而向多年未联络的亲属请求扶养,进而衍生诉讼纠扶养英语老人去世怎么发朋友圈

而对于接到社会局社工电话;或是法院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寄来的“开庭通知单”的子女们(被告),通常是错愕的!毕竟对他们而言,这位‘亲属’(通常是父母亲,或是兄弟姐妹),已经多年未联络!“我们已经各过各的很多年了!”“为什么他/她的事,还和我有关系呢?”“难道我还要养他/她吗?”这是许多来找我协助的子女们,会异口同声地,提出的疑问!

那么关于家属母上和女们的娇音这个法律议题,马来西亚现行的法规及实务见解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一、父母在什么请况下可以要求子女扶养

 

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关于扶养义务的规定:

第1114条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一、直系血亲相互间。

二、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

三、兄弟姊妹相互间。

四、家长家属相互间扶养关系。”

第1115条

“负扶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人生只剩归途养义务者有数人时,应依左列顺序定其履行义务之人: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直系血亲尊亲属。家属

三、家长。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属。

六、子妇、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系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者,以亲等近者为先。家属母姊妹的娇音第三集

负扶养义务者有数人而其亲等同一时,应各依其经济能力,分担义务。”

因此,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以及兄弟姐妹之间,是互相负扶养义务的!而且,负扶养义务的人,和继承遗产的人一样,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位是直系血亲卑亲属要扶养,也就是说:如果阿嬷今天需要老人去世安慰的话被扶养,家属的姊妹动漫第一顺位要找子女养,其次才是孙子女(含外孙子女)。

第1117条

“受扶养权利者,以不能维扶养费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者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为限。

前项无谋生能力之限制,扶养义务于直系血亲尊亲属,不适用之。”

这一条规定非常重家属母与姐妹的矫声樱花动谩要!

今天如果是父母亲要求老人与海子女扶养,只要他/她本身符合‘不能大保社维持生活’的要件,就能要求孩老人与海读后感子扶养!

目前法院曾经判决过的案件,认老人定包含以下几种情况,都算‘不能维持生活’! 1.如果父母亲,名下都没有财产。 2.虽然有财产,但都是一些没有办法马上变卖来给付生活费用的财产。 例如,虽然有土地、房屋这些不动产,但都是和其他人共有,所以拥有的是持分,是不容易立即变老人去世安慰的话卖换现金的。

二、子女什么请况下,可以不养父母?

 

但相对应的,有些父母亲可能早年有不良行为,导致子女今天不管自己的经济状况如何,都不愿意扶养这位父母!

这时候孩子又该怎么办呢?

民法第1118 – 1条规定: “Ⅰ受扶养权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负扶养义务者负担扶养扶养关系义务显失公平,负扶养义务子女的拼音者得请求法院减轻其扶养义务: 一、对负扶养义务者、其配偶或直系血亲故意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体、精神上之不法侵子女上学是跟着房子还是跟着户口害行为。 二、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 Ⅱ受扶养权利者对负扶子女儿子李国豪养义务者有前项各款行为之一,且情节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养义务。”

子女们,是可以依据这个规定,向法院提出‘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的诉讼’的!

三、官方代为安置老人的规定

 

老人福利法第41条第1、3项:

“Ⅰ老人因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或依契约负照顾义务之人有疏忽、虐待、遗弃或其他情事,致其生命、身体、健康或自由发生危难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得依老人之申请或依职权予以适当保护及安置。老人对其提出告诉或请求损害赔偿时,主管机关应协助之。

Ⅲ第一项老人保护及安置所需之费用,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先行支付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得检具费用单据影父母鼓励孩子的话语本、计算书,及得减轻或免除之申请程序,以书面行政处分通知老人、老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或依契约负照顾义务者于六十日内返还;届期未返还者,得依法移送行政执行。”

依据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费用这个规定,有些时候,老人慎用手机清理软件是子女们先收到社工师的联络电话或是书面的行政处分公文,被动的受告知:‘您的父家属的母姊妹在哪里可以看母亲,现在被安置在oo老人养护中心(或护理之家等机构),相关费用已经由主管机子女的拼音关代家属的母姊妹在哪里可以看垫,依法请您要返还这些代垫的费用子女的拼音。如果不还,是可以移送行政执行,来强制执行您的财产。’

因此,子女们来找我时,通父母爱情电视剧常是已经收到行政机关的公文或是法院的开庭通知单,那‘这时候还能主张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吗?’

如果法院家属的母姐妹准许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了,那么是否‘起诉之前,主管机关的安置费;或是其他人代垫的扶养费,就可以不用还了?’

四、我们一起看一下,法院的判决:

 

1.依最高行政法院 101 年判字第 715 号判决:

“依民法第1118条之1修正草案之规定,扶养义务之减轻或免除,须请求法院为之。法院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之确定裁判,仅向后发生效力,并无溯及既往之效力。因而于请求法院裁判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之前,依民法规定仍负扶养义务。是法院依民法第1118条之1规定判决免除法定扶养义务人子女有大官的生肖之扶养义务,其免除之效力,参酌前揭修法理由子女教育扣除比例及说明,应自判决确定后始向后发老人生日祝福语生。”

“负扶养义务者依此条(民法第1118-1条)第2项规定,请求法院免除其扶养义务之权利,系形成权,自法院予以免除确定时起始发生扶养义务者对受扶养权利者免除负扶养义务之法律效果。是以在此之前,扶养义务者因负扶养义务而具体产生之债务关系,无论是公法上或私法上之债家属3在线观看务关系,并不因事后法院予以家属母姊妹的娇音第三集免除负扶养义务而变成自始或事后不存在。”

2.依TW家属的姊妹动漫新竹地方法院 106 年简字第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 15 号判决:子女儿子李国豪

“依民法第1118条之1 修正草案之规定,扶养义务之减轻或免除,须请求法院为之。法院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之确定裁判,仅向后发生效力,并无溯及既往之效力。因而于请求法院裁判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之前,依民法规定仍负扶养义务。”

3.依TW苗栗地方法院 109 年简字第 5 号判决:

“民法第1118条之1 第2 项规定所为准予免除扶养义务之民事判子女上学是跟着房子还是跟着户口决,并无溯及既往之效力,因而负扶养义务人在该判决胜诉确定之前,仍负有扶养义务。”

4.依最高行政法院 101 年判字第 5照顾者型人格62 号判决:

“依老人福家属利法第41条第3项规定,向上诉人求偿系争安置费用,乃行使该条文所创设之公法债权,业如前述,是被上诉人并非代位王对上家属3在线观看诉人行使扶养请求权老人慎用手机清理软件,上诉人以其等对王之民法上扶养义务,业经法院判决减轻或调解免除为由,主张就系争安置费用之公法上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已难认有据。”

“被上诉人对王为保护安置,合于上揭老人福利照顾者法第41条第1项规定,至被上诉人先行支付之系争安置费用,依同条第3项规定,得通知王之直系血亲卑亲属偿还,原处分命上诉人缴还系争安置费用,于法并无不合,乃维持原处分及诉愿决定,驳回上诉人在原审之诉,经核尚无违误,并无判决违背法令情事。”

五、经查询过许许多多的法院判决与裁定内容,这些长者于年轻时,即便曾对于子女(扶养义务人)有过弃养或侮辱虐待情况,但对于‘提告之前已经存在的扶养或安置费用’,法官也仅能用:“原告之主张,虽其情可子女悯,惟尚难以此解免其法定扶养义务,于法核难采据。”做出判决!

六、因老人与海读后感此,要特别提醒各位读者的是:

(一家属包括哪些人)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公文或是法院的开庭通知单之后,如果父老人与海故事梗概母曾对于子女有符合

民法父母的英文第1118-1条规定的情况存在,还是可以向扶养法院老人临终前半个月的生理表现起诉,请求减轻或免除未来的扶养 义务!当然,收到通照顾者知前就主动提起,会更好!

(二)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只能减轻或免除法院“判决确定之后”的扶养,并无“溯及既

往”的效力照顾者型人适合的职业。(判决确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再上诉。)

(三)“起诉前”已经累积的扶养或安置费用,子女仍然必须要给付!

   特别声明    本页内容仅供参考,版权终归原著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