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用来照顾真正想照顾的人!掌握3个遗嘱没争议关键,让老有所终、幼有所托 – 大保社

“遗嘱”是用来照顾真正想照顾的人!掌握3个遗嘱没争议关键,让老有所终、幼有所托

“遗嘱”是用来照顾真正想照顾的人!掌握3个遗嘱没争议关键,让老有所终、幼有所托

大疫之年,让人们对无常有更深体会,面对生死,除了心理调适,更需要事前规划,尤其是遗嘱与遗产继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顾到真正想照顾的人,也能避免后代子孙为此闹得不愉快。

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陈景筠说,常见遗产纷争当属分配不均,尤其中国台湾老一辈仍有重男轻女观念,常排除女儿继承权,或独厚某个子女。

其次,是被继承人继承人之间财务往来不清。譬如中国台湾父母喜欢将不动产、股票或存款借名登记在小孩名下,亲子生前对簿公堂时有所闻,身后更可能为遗产归属产生争执。

第三,是找不到遗产。陈景筠指出,只要资产在中国台湾,都可以向国税局申请财产清单与所得资料,就算是金条金饰、古董字画也能从买卖纪录找到轨迹,但海外、尤其是内地资产相对难寻。

林林总总问题,或许无法全靠遗嘱来解决,但至少遗嘱中已载明财产清单,就能大幅减少上述第二、三项状况。

一、什么是应继分、特留分?继承顺序到底怎么排?

 

民法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其他继承人顺序分别为:直系血亲卑亲属(通常为子女,若子女已经过世,则由孙辈代位继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在没有立遗嘱的状况下,遗产会依据“应继分”来分配。如果立有遗嘱,则按照个人意愿去指定分配,但无论遗嘱怎么写,继承人仍保有最小比率的“特留分”。

举例来说,丧偶的王爷爷留下600万元遗产,若无遗嘱指定,儿子A、女儿B按“应继分”,可各得300万遗产;如果儿子A早一步离世,就由孙子a1、a2代位继承这300万元。

但若王爷爷身前立下遗嘱,指定将遗产交给儿子A,妹妹B仍然可以向大哥请求“特留分”,也就是应继分300万元÷2=150万元。

现今有不少顶客族或壮年骤逝案例,以去年夯剧《我的婆婆怎么那么可爱》为例,媳妇小鸥没有孩子,亡夫也没留下遗嘱,按应继分,小鸥必须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万遗产。但如果婆婆已不在世,小鸥就必须和先生平日素无往来的哥哥、姊姊分遗产,顶多只能取得1/2、即500万元。

若亡夫有立遗嘱,指定将遗产都留给小鸥,则婆婆可要求应继分的1/2,即250万元。如果婆婆已离世,大伯、大姑们则可主张应继分的1/3,也就是166余万,小鸥仍可保有剩余的833万元遗产。

二、继承前2年内的赠与,是不是纳入遗产分配?要不要缴遗产税

 

不少年迈长辈或重病患者,会先将财产转移给配偶或子女,避免遗产税或债务继承。但依据法令,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及继承人的财产,都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遗产。

陈景筠举例,假设A先生有1000万的房产、2000万债务,为了防止房子被拿去抵债,便在病重时先过户给小孩,认为孩子只要抛弃继承,就能保有房子、又不必偿债。但如果房子是在A先生死前2年内过户,国税局与债权人仍可将房子视为遗产来追税或是请求清偿。

如果A先生在过世前1年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在父亲过世后得知,是否也能要求哥哥把房子拿出来分配?答案是不行。

陈景筠解释,由于生前分配财产出于个人意愿,“继承前2年内的赠与必须缴遗产税,但不纳入遗产分配。”不过若是因为结婚、分居、营业而发生的赠与(法律上称为“生前特种赠与”,性质属于遗产的预付),女儿仍可主张房子属于遗产。

A先生若有2000万遗产,这栋价值1000万的房子就必须先加回,变成3000万再除以2,儿子、女儿各分得1500万。但因为哥哥已获得1000万房产,所以只能再分得500万元。

陈景筠建议,如果被继承人想节税,可以利用夫妻间互相赠与免税,以及1200万的遗产税基本免税额规定,另可利用每年220万元的赠与免税额做移转,或是先分配、做信托等,都能合法达到节税目的。

三、如何立遗嘱才能避免争议?

 

目前遗嘱共有5种方式:自书遗嘱代笔遗嘱公证遗嘱口授遗嘱密封遗嘱。这些方式中,以自书遗嘱最简便,但一定要亲笔手写才有法律效力。

像《我的婆婆》里,婆婆彩香手写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无人见证也有效力。但剧中将遗嘱影印多份再盖手印,寄给子女留存,事实上影本只能做为附件参考,亲笔正本才有效力。

代笔遗嘱公证遗嘱是较好的选择。陈景筠表示,公证遗嘱公证人笔记,但保密性较差,若家族财产众多,不想公诸他人,就可选择代笔遗嘱

这两种方式都是找3名见证者(公证遗嘱见证人之一为公证人),由当事人在见证者面前口述遗嘱,经代笔人或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确认无误后载明日期,再全体签名。

密封遗嘱与公证遗嘱相似,只是由当事人自书遗嘱、签名密封,以防止他人开阅后伪造或变造。

陈景筠建议,可委请律师计算特留分、应继分,拟好遗嘱再找公证人公证,是较推荐的方式。

至于口授遗嘱,通常用在重病卧床者身上,透过录音、见证者来确认遗嘱,但效力只有3个月。弥留、失智状态则不适用口授遗嘱

陈景筠说,其实可将遗嘱视为养老规划的一环,将资产按心意预先做好分配,可用作信托养老,剩下才做成遗嘱,目的都在于避免纷争,“让老有所终、幼有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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