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手夺去妈妈生命,但来世还想做母子!法官判缓刑:为了母亲,你要幸福地活下去 – 大保社


他亲手夺去妈妈生命,但来世还想做母子!法官判缓刑:为了母亲,你要幸福地活下去

他亲手夺去妈妈生命,但来世还想做母子!法官判缓刑:为了母亲,你要幸福地活下去

示意图,非当事人。图/达志

二○一五年夏天,我们正在搜寻某男子的行踪。该男子正是在大约十年前企图与患有失智症的母亲共同自杀,后因承诺杀人被判有罪的山冈龙一(时年54岁,化名)。

龙一于二○○六年二月一日,在京都市伏见区的河滩上将母亲君枝(86岁,化名)杀害,随后在同一地点自杀未遂。

承诺杀人罪指的是,得到被害者同意后的杀人行为。刑法第二○二条对“承诺杀人罪”及“嘱托杀人罪”进行规范,后者指的是受被害者委托的杀人行为。

依据刑法,可对上述罪行判处六个月以上、七年以下劳役或监禁,相较于最高可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罪而言,量刑较轻。

由于共同自杀行为并不鲜见,因此刑法第二○二条常用于对共同自杀中存活下来的一方的判决。然而,由于龙一案件的特殊性,案发后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为之动容。而这一切都源于对该案件的审判。

据悉,案件审判当时,不仅京都地方法院的法官,就连起诉被告的检方都对龙一的遭遇表示了同情。法庭对龙一做出缓刑的判决。

《每日新闻》于二○○六年四月,对该案的初审情况进行报道,“检方详细描述了(被告)在全心全意照顾母亲的同时,逐渐力不从心,陷入走投无路境遇的过程。”“法官眼眶发红,哽咽得说不出话,狱警也不禁流下眼泪,整个法庭陷入寂静。”

案件自发生以来,虽已过去十年有余,仍然以“让法官为之落泪”、“整个法庭泪流不止”等新闻标题被人们铭记,并被翻拍成电视剧,改编成漫画和戏剧,在网络上不断引发讨论。

京都伏见杀害失智症母亲的案件,因而成为最为人所熟知的照顾杀人案件。审判纪录及新闻资料所展现的龙一和君枝的故事,让所有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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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晓的京都气温只有五度,寒冷刺骨。

二○○六年二月一日早晨六点,坐在轮椅上熟睡着的君枝睁开了眼睛,此时她与龙一正在京都市伏见区桂川河滩上的大树下。

为与母亲共同结束生命,龙一在前一天深夜带着母亲来到此处。但是龙一内心充斥着恐惧,什么也没做,就这样静坐到了天明。

早晨,龙一望着醒来的君枝说:“我已经活不下去了,就在这里结束吧。”

君枝喃喃道:“还是,下不了手是吗……”

随后用异常坚定的语气轻声说道:“龙一,我们一起吧。你也一起吧。”

龙一哭泣着,不住向母亲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君枝耳语道:“到这儿来。”接着轻轻将自己的额头抵在龙一的额头上。“你是我的儿子。我很欣慰。”

母亲的这句话让龙一下定决心。坐在轮椅上的君枝无法动手,那么只有自己了……

龙一走到轮椅后,用毛巾将母亲的脖子勒住。君枝的身体不住地抽搐。于是,龙一将菜刀刺入母亲脖子的左侧。“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龙一将背对着自己、坐在轮椅上的母亲紧紧抱住,此时君枝已没了气息。随后,龙一尝试用刀刺入自己的脖子和腹部,并打算用绳子在树上自缢,然而由于绳子没有系紧,并未成功。龙一渐渐丧失了意识。

上午八点左右,路人发现龙一并报警。龙一因此得救。

龙一出生于京都市内繁华的河原地区,是家中独子,其父是京友禅名匠。京友禅是京都的传统染色技艺,以华丽的纹样着称。

一九五○至一九六○年代(昭和三十至四十年代),使用京友禅技艺染色的高级丝绸制品相当畅销。龙一的父亲收入颇丰,家庭富裕。亲戚无不羡慕嫉妒。

“住的房子租金真高啊。龙一爸爸只喝昂贵的酒呢。龙一想要什么都给他买呀。”

然而,父亲只不断告诫龙一一件事:“不能给别人添麻烦。即使自己生活拮据,也不应向别人借钱。”

为继承父亲衣钵,龙一在高中毕业后就开始给父亲当助手。自那之后十五年,龙一也成为一名染色技匠,然而此时市场对和服的需求却开始逐渐减少,一九八○年代后期,这个行业正式走向衰败。

为谋生计,龙一也曾做过酒店保全、电器厂工人。父亲于一九九五年因病去世,而当时七十多岁的君枝也渐渐发生变化。

君枝有时会边说“老鼠会出来哦”,边用扫帚敲打天花板,渐渐地,君枝无法独自购物了。不久,君枝被诊断为失智症。

母子俩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一九九八年,龙一被公司裁员,无奈向亲戚举债二、三十万日圆以维生,并以市场价一半(每月三万日圆)的价格,租住在亲戚所有的伏见区公寓内。

此后,龙一成了京都府八幡市一家厨房工厂的派遣工。而君枝的病情则逐步恶化,时常会在深夜做出异常举动。有时只要一到半夜,君枝每三十分钟至一小时便会起身,嘴里嘟囔着“上厕所”,甚至还会独自外出。

二○○五年春天,君枝无法正常睡眠的时间增加到每周三、四个晚上。渐渐地,龙一饱受长期睡眠不足之苦。然而无论多疲劳,他还是必须一早就出门工作,晚上下班后,龙一仍要继续操持家务、照顾母亲。这样的生活周而复始,让人喘不过气来。

同年六月下旬,在龙一工作期间,君枝独自外出迷路,被员警护送回家。

此时龙一意识到:“如果继续放任母亲独自在家,会给他人带来麻烦。”于是同年七月,他向派遣公司提出停职申请。接着他申请了介护保险服务,君枝被认定为“照护三级”,即具有中级照护必要。每周能够享有五天的日间照顾服务。

原本在派遣公司工作时,龙一的月薪为十五万日圆左右,失去这份收入后,君枝每两个月领取一次的五万日圆退休金成了母子俩唯一的收入来源。这样下去的话,照护服务的自付部分也要负担不起了。

一筹莫展之时,龙一拜访了伏见区官方的福利办公室,向工作人员讲述自己的情况,并询问在自己复职之前,能否领取生活援助金。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否定的:“你具备劳动能力,请努力工作。”

沮丧的龙一无奈之下联络了照护援助专员。专员遂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方却未说明无法给予生活援助的原因。

照护援助专员向龙一介绍了社会福利协会的贷付金制度。然而,由于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提供担保人,龙一以“不愿给亲戚朋友添麻烦”为由拒绝了。

君枝夜不能寐的生活仍在继续,龙一心想,这样即使自己复职也无法正常工作。九月,龙一正式从派遣公司离职,从十月开始的三个月时间内,龙一依靠失业保险金维生。

离职后,龙一又再次拜访福利办公室,表示“自己想在家对母亲进行家庭照顾,能否领取生活援助金”,对方却以目前龙一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为由,再一次拒绝了龙一的请求。

为节省开支,君枝接受日间照顾服务的频率由每周五天减少为每周两天,照护服务的自付费用被控制在每月一万日圆左右。与此同时,龙一前往就业办公室,试图寻找能够兼顾照护的工作,却没能如愿。

到了十二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限也到了,龙一无法继续领取。此后,他便开始使用信用卡贷款,君枝的日间照顾服务也中断了。年末的时候,龙一勉强凑出三万日圆,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

此时的龙一感到内心绝望,自己已无法再筹到更多的钱了,除了一死别无他法。

然而,当龙一把这个想法透露给君枝,母亲却表示:“我想活下去。”

因此,龙一坚持着过完十二月。新的一年开始了。

二○○六年一月下旬,龙一收到上个月日间照顾的帐单,共需支付三千六百日圆。龙一使用信用卡贷款的一万日圆支付费用后,剩余的钱加上龙一身上的现金总共只剩七千日圆左右。这样一来连二月分的房租都付不起了。

“已经无法继续在这个家住下去了。我只能带着母亲离开这里去寻死。”

现在住着的房子是亲戚们以便宜的价格租给自己和母亲住的,龙一万念俱灰之下,给亲戚们留下了遗书。

一月三十一日早晨,和往常一样,龙一买了面包和果汁,和母亲一起吃着早餐。那时候,龙一为了节约,自己两天才吃一顿,而君枝每天吃两顿面包和果汁。

随后,龙一想着,结束生命之前,最后再带母亲去一次充满着家人幸福回忆的地方看看。龙一把刀和绳子装进背包,随后拉下电源总开关,便带着君枝出门。母子俩出发前往河原町一带,那里正是龙一出生长大的地方。

龙一和君枝坐着京阪电车到了三条站。下车后,龙一推着母亲的轮椅,到游人如织的新京极街散步。途中经过了从前全家人每月会光顾一次的电影院,还经过了电影散场后,全家人曾一起吃晚饭的餐厅。

龙一与君枝兴致勃勃地追述着往事,母子俩都由衷地感到高兴。龙一心想,这样的快乐能再持续一会儿就好了,如果能活下去就好了啊……此时商店街熙熙攘攘,人来人往。龙一低头注视着母亲,默默地推着轮椅,始终无法正视路人洋溢着笑容的面庞。

晚上七点左右,君枝对龙一说:“我们回家吧。”

母子俩坐上电车,回到了伏见区。下车后,为寻找自杀的地点,龙一在附近徘徊好一阵。

途中经过自家公寓,望着一片漆黑的屋子,龙一突然生出“想要回家”的念头,然而他还是强忍住泪水,离开了公寓。

随后,母子俩便来到桂川的河滩上。

审判时,检方陈述了龙一的如下供述:“虽然我亲手夺去妈妈的生命,但如果还有来世,我还想做妈妈的孩子。”对此,检方甚至站在被告人的立场,向法官表示:“听闻被告的犯案经过和作案动机,不得不令人同情。”

审理该案的男性法官在被告人提问环节提到,目前照顾杀人案件屡见不鲜,就这一现象的缘由询问龙一的看法。对此,龙一表示:

“如果想要尽可能不给他人添麻烦努力生活下去,那么必须舍弃一些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如果自己也已走到极限,那么除了舍弃生命之外,就别无他法了。”

二○○六年七月,法官宣布,判处龙一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求刑为三年监禁),判决得以最终确定。

法官对缓刑判决的理由进行说明:“我们相信,被害者对被告人抱着感谢的心情,而绝非怨恨。可以推测被害人并不希望被告人被施以严惩,而是希望他今后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宣判后,法官对当前家庭照顾的现状提出意见:“本次接受审判的,绝不仅是被告一人。同时还应追究中国台湾照护制度和生活援助制度的责任。”

随后,法官对龙一说道:“就算是为了你的母亲,你也要努力,幸福地生活下去。”龙一抬手拭去脸上的泪水,答道:“谢谢您。”

媒体对该案的审判情况进行报道之后,许多人对君枝生前最后的时光及龙一的境遇表示同情。然而,审判结束后的龙一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我们依旧不得而知。

相信在案发近十年后的现在,龙一能够更加冷静地回忆当时的情况吧。现今,因照护导致的悲剧不断重演,与过去相比未见任何改善,就这现象,我们也想听听龙一作为当事人的看法。

我们的报道以照顾杀人案件为主题,实现对龙一的采访对于取材来说是相当有必要的。相信很多人都想听听作为案件当事者的龙一的想法,也想进一步了解他在案件结束之后的生活。

现在的龙一,究竟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二○一五年七月初,我们首先与当年为龙一辩护的男性律师取得联系。

律师这么答复我们:“说实话,案件结束后,我就再没和龙一先生见过面、交谈过了。”律师的工作很忙,即使是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结束后,律师的职责就已完成,多数律师便不再与当事人继续保持联系。

“每次接到媒体的采访请求时,我都会将采访的主旨等内容写在信里寄给龙一先生,但是从未收到回复。一年前,电视台联系我,表示想对龙一先生进行采访,于是我又写了信向他说明情况,然而信件却因收件人不明被邮局退回。”

律师猜测,也许龙一大约在一年前搬了家吧。他告诉我们,自己并不清楚龙一现在的住处。

这次我们试着寻找龙一的一位亲属,这位亲属的名字曾出现在案件的资料中,他目前居住在京都府内。我们设法得知他的住址,登门拜访时,迎接我们的是一位老年男性。当告知他我们是记者时──

“关于那件事,我已经全都忘了。没什么可说的。”他这么说着,作势便要关门。

我们立刻表明此次采访的主旨。“请问龙一先生现在住在哪里呢?我们想要和他谈一谈。”老人闻言,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们:“采访他是不可能的。”

然后便陷入沉默。过了一会儿又说道:“龙一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他去年就死了。生病死的。”

“龙一先生真的已经去世了吗?”

“我现在也正在整理自己的心情,想要把那件事彻底忘记。我不想再说了。”

“案件发生后,龙一先生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龙一一直活在自责和悔恨中,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面对我们对龙一去世情况的询问,老人拒绝进一步回答。一周后我们再次拜访老人的家,得到的仍是同样的答复。

至此,采访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阻力。据目前所知,我们已无法与龙一直接对话。并且,龙一的病情、临终前的情况均无从得知。

为了解龙一生前最后的时光,我们来到龙一过去居住的,位于伏见区的公寓,对公寓周边和龙一的熟人进行走访。但是,没人知道龙一的消息。

自开始对案发后龙一的生活轨迹进行调查以来,已过去十天有余。就在那时候,我们拜访了居住在京都市内一名与龙一相识的男子。我们告知他龙一已经去世的消息后,他沉默不语。从这位男子口中,我们得知了龙一在案件审判后所生活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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