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买癌症险,还是重大疾病险?加倍防癌一定要这样买! – 大保社

该买癌症险,还是重大疾病险?加倍防一定要这样买!

该买癌症险,还是重大疾病险?加倍防癌一定要这样买!

“中国台湾平均每4分58秒就有一人罹癌”、“每10分钟56秒有1人死于癌症”、“寒舍集团创办人蔡辰洋因为急性心肌梗塞过世”、“在中国台湾洗肾人口达到8万5千人,年花健保500亿元,平均每名洗肾患者花费60万元”斗大的新闻标题,看得人心惊肉跳,癌症心肌梗塞脑中风等重大疾病,不仅成为中国台湾华人健康的第一杀手,更夺去无数生命。

疾病的产生无法有效预防,但是,疾病风险却可以提早分摊。

据卫生福利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领取重大伤病证明的人数已超过96万人,相较1995年健保开办时人数成长已超过4倍。

其中需积极或长期治疗症、慢性精神病、需终身治疗之全身性自体免疫症候群,及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需定期透析治疗者等,前四项重大伤病的领证人数,已占全部领证人数约86%。

慢性肾衰竭需要洗肾的人数,更是每年不断增加,至2016年止,中国台湾因长期洗肾患者有8万5,118人,而领取重大伤病证明人数已达8万4,492人,每次住院日数平均为10.6日,住院医疗费用约6万元。

换算之后,每天的医疗支出将近6千元,长期下来,常成为患者家中经济与社会医疗的沉重负担。

全民健保开办以来,嘉惠许多重症患者,现行健保制度提供重大疾病患者基本的医疗照护费用,然而,仍有些项目是健保并不给付,包括病房差额、治疗症的部分标靶药物保健品化疗后疗养品等。

例如,每个疗程超过10万元,常见的癌思停(Bevacizumab,Avastin)标靶药物,通常健保仅仅给付与其他化疗药物合并使用于移转性大肠直肠癌的患者身上,否则就须自费。

自2013年至2015年6月止,因DRGs制度,健保停止支付的药品就多达3,104款,被停的大部分是已经过专利期的药品

健保署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希望医院诊所改开中国台湾药厂的学名药(注),但健保停止支付的药品中,仍有172款无替代药品。如果民众要继续使用这些药品,就得改为自费负担。

其他健保不给付药物,必须由患者自掏腰包的,包括女性常见的乳癌、一发现就很严重的肺腺癌等,往往几个疗程下来,每年治疗癌症的费用要花上百万元,一般家庭恐怕都无法负担得起,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透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弥补财务缺口。

再者,由于现行的DRGs 制度,有许多疾病可能无法长期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而大部分的健康医疗险必须住院才能理赔,洗肾患者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仅靠住院医疗险恐怕仍然不够,还必须透过规画重大疾病保险,以填补风险缺口。

重大疾病“理赔认定”门槛高

目前市场上传统的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包括脑中风恶性肿瘤(癌症)、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肺、肝、胰、肾及骨髓)、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瘫痪等7种疾病。

不过,由于重大疾病险理赔认定门槛过高,常造成被保险人保险公司间的理赔争议,例如,投保人发生心肌梗塞,因为未及时抢救,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死亡,但是,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条款明定。

“心肌梗塞”的理赔条件有3项:

1.要有典型的胸痛症状

2.最近心电图异常变化

3.心胸酶异常上升

以上3项症状,缺一不可。

一般人以为,发生心肌梗塞应该会先有“胸痛”现象,其实不然。根据统计,约有三分之一的心脏病患者不会有胸痛症状。甚至没有胸痛症状,引发突发性心肌梗塞,更严重的可能致死。

因此,一旦“心肌梗塞”没有出现上述3个症状,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将拒绝理赔,也因此产生的保险纠纷层出不穷。

此外,任何疾病都有一段“观察期”,来判断能否治愈的时间。重大疾病险或癌症险也有所谓的“等待期”,一般来说,约为0至90天,也就是说,在核保后90天内,若不幸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需理赔。

因此,投保时,千万要看清楚保单条款,选择等待期愈短的愈有利。

癌症已成为华人的头号杀手,万一不幸罹患癌症,除了癌症险可以理赔,连重大疾病险也能理赔。但这两种保险有什么差别?是不是两种保险都要保,比较“保险”呢?

除了一般常见的癌症险,能够用来转嫁罹癌的医疗费用外,其实重大疾病的7项理赔项目中,也有一项是癌症,两者保障内容有所不同。

传统型的癌症险,要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才能够申请理赔金:

符合罹患癌症的定义:大部分的癌症险将原位癌(指第0期的初期癌症,因治愈率高,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及并发症排除在外。

符合“理赔项目”:常见的理赔项目包括初期罹癌保险金、癌症住院医疗、癌症手术保险金化疗或放射治疗保险金手术后门诊费用等。

随着医疗技术进步,现在许多癌症治疗可以不必住院,在家自行口服化疗药剂,但因为未符条款住院治疗规定,所以就可能面临无法符合理赔条件的情况。

目前也有保险公司推出初次罹癌一次性给付的防癌险,就可以不必受到条款治疗的限制,好处是被保险人可以自行运用这笔资金,做为因罹癌无法工作的生活补贴、标靶治疗及新药的费用。

但缺点是,万一癌症治疗期及术后复元的情况欠佳,需要更长的治疗时间,如果没有善加管理这笔资金,可能面临理赔金花光的窘境,因此,仍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重大疾病险最常见的7项疾病中,以癌症的理赔率最高。根据健保署统计,华人持有重大伤病卡前5名的疾病,癌症排名第一。在符合重大疾病险中癌症的定义后,即可申请癌症保险金

这里要特别解释的是,重大疾病险与癌症险最大不同的是,重大疾病险有关癌症不理赔的项目,包括原位癌、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及慢性淋巴性白血病,上述这4种病排除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内。

至于传统型癌症险大多为持续性给付,同时有身故理赔金;而重大疾病险及新式癌症险大多是一次性给付方式,在选择险种时,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一定要纳入投保考量中。

为了避免过去重大疾病险与癌症险因为各家保险公司“定义不明”的理赔争议,金管会与保险业者研议“严重特定伤病疾病项目及定义”(计22项)及“癌症保险之癌症定义”,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做法的争议或可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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