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倾一生积蓄买房想留独子收租,没想到因千万遗产税只能急售求现!晚年传承资产要留意的事 – 大保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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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亲倾一生积蓄买房想留独子收租,没想到因千万遗产税只能急售求现!晚年传承资产要留意的事
前一阵子上财产规划的课程听到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位老父亲倾尽一生的积蓄买了一栋透天厝,疼爱孩子的他,想说现在赚钱辛苦,只要把房子留给孩子收房租,每月都有固定的房租收入,孩子就不用担心生活有问题,但因为这位父亲积蓄都拿来买房子,身上没有太多的存款,他认为钱给孩子容易被花掉,只要可以固定收租,日子也能衣食无缺。
这位父亲只有一位独子,因为房子在台北精华地段,房租的确不低,也不用太担心租不出去,而且老一辈也相信,房子比较能够传承下去,毕竟孩子虽然没什么大成就,但也还算乖巧,不至于把祖产卖掉,往后孙子、曾孙都有机会靠房租维持生活。
没想到老父亲身故后,他的独子接获国税局通知,这栋透天厝因为位于精华地段,经土地公告现值计算后,土地价值超过1亿元,依据遗产税法的规定,必须要缴上千万元的遗产税,才能办继承登记。
结果老父亲身后,孩子因为无力缴交遗产税,面临急售房屋求现的窘境。
其实,老父亲如果有做这件事…….预留税源,就不至于美意破灭,也提供大家参考喔!
很多父母在留下大笔遗产时,因为没有财产规划的概念,以为只要留下是正的资产,孩子就可以衣食无虞,顺利取得遗产。
事实上孩子在办理继承时,因为必须先缴交遗产税,所以如果父母没有先规划好孩子缴交遗产税的资金来源,很容易造成孩子反而为了缴交遗产税,必须四处筹措资金。
有关缴交遗产税的规定是,纳税义务人应于稽征机关送达核定缴纳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迳向当地经收税款处缴纳;必要时,得于限期内,申请稽征机关核准延期2个月缴纳。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缴纳现金时,得于规定缴纳期限内,申请分18期以内缴纳,每期间隔以不超过2个月为限,得申请以在民国境内之课征标的物或纳税义务人所有易于变价或保管之实物一次抵缴。
重点是并非是您想实物抵缴(直接用遗产实物抵缴税额)就可以喔!因为抵缴实物管理机关为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为避免不易于变价之土地抵缴税款会侵蚀税收,用以抵缴遗产税之遗产中土地如果不符合遗产及赠与税法“易于变价”之规定,将无法全额抵缴,仅得以比例方式办理抵缴。也就是留下的遗产等于被低价抵税额,于是父母一生的辛苦积蓄等于是付诸流水………
其实一个很简单的方式,就是父母投保一个保险金足以缴交遗产税额的寿险,在父母过世时就可以立即迅速的取得保险金,来缴交遗产税处理继承登记的问题。
包括现金也是一样喔!如果银行接获通知,存款人已经死亡,银行承办人员会依规定将该帐户冻结无法提领,需要等到申报遗产税后,经核定有遗产税或免课遗产税,将遗产税应纳税款缴完后,向国税局换发遗产税缴清证明书或经核发免税证明书,继承人才可以依遗产分割协议或按应继分向银行办理继承事宜。
真的有不少继承人要办理后事,才发现被继承人的财产全部无法动用,真的是套一句“人在天堂,钱在银行”。
总之,提醒父母们,千万不要美意反成憾事,提早规划资产的传承方式很重要,往后再多跟大家分享财产规划与传承的知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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