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俐静40岁癌逝,生前交代家人“这些事”…面对一个人老去,律师3建议圆满人生最终章 – 大保社

朱俐静40岁癌逝,生前交代家人“这些事”…面对一个人老去,律师3建议圆满人生最终章

朱俐静40岁癌逝,生前交代家人“这些事”…面对一个人老去,律师3建议圆满人生最终章

2009年获选秀节目《超级偶像》总冠军而出道的歌手朱俐静,3日因乳癌离世,年仅40岁,让歌迷与演艺圈好友们悲痛不已。朱俐静过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得知罹癌时就先把银行密码交代给姐姐,也庆幸自己单身,没有家庭要照顾。其实不论结婚与否,老后仍可能面临丧偶、离婚或膝下无子,面对“一个人老去”,在“身后事”方面,律师建议有3件事必须要考量。

据《ETtoday》报道,朱俐静母亲生前注重养生和饮食健康,没想到仍在67岁罹患神经内分泌癌,且短短3个月内就离世,连遗嘱、遗言都来不及交待,带给家人极大打击。

所以她在得知罹癌后,脑中瞬间浮现念头:“我的狗该怎么办?如果要给别人养怎么办?银行帐户密码要告诉我家的谁?”因此第一时间就先把银行帐户密码、家里钥匙等重要事项交代姐姐,表示“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总是有人要花”。不过她自认“没有家财万贯到要分配”,因此未立遗嘱。

朱俐静也庆幸自己仍单身,“没有什么人或生命,会因为我这个人消失,会有很即刻的危险”。唯一牵挂是年迈父亲,但因为还有其他兄弟姊妹可以照顾,让她稍微放心一点。

▲照片取自朱俐静IG

朱俐静抗癌2年即离世,像她这样的单身者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常见,即使有过婚姻,也可能在老后遭遇丧偶、离婚或膝下没有子女的状况。吴挺绢律师曾撰文指出,面对“一个人老去”的晚年,在“身后事”方面,有3件事必须要考量。

一、订立代笔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吴挺绢律师表示,在父母离世状况下,单身者的法定继承人会是兄弟姐妹,但有些人会希望将部分遗产捐赠给特定公益慈善团体,或特别照顾某个人,这时就必须透过订立代笔遗嘱(甚至遗嘱信托)去执行。

至于遗嘱执行人,主要任务是协助处理遗产税申报,并在完税后,依照立遗嘱人的心愿执行遗嘱,把遗产交付(办理过户)给立遗嘱人最后想照顾的人(或公益团体)与法定继承人。

由于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必须负责缴交遗产税,可透过规划保险,预留缴纳遗产税的税源给执行人,避免执行人最后被国税局追税。当然,执行人协助立遗嘱人完成最后遗愿,依法规定,是可以请求报酬并指定金额在遗嘱内的。

二、生前契约

据媒体报道,友人透露朱俐静上周突然在IG贴出类似生前契约的帐单,不过随即删除;尽管只是传闻,但也显示朱俐静努力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避免家人烦忧的体贴。

吴挺绢律师表示,如果没有预先为自己安排,一旦发生意外、重病导致身故,不论身边是否有亲友,任谁都很难在悲痛当下,同时妥贴地处理决定告别式细节(讣闻发给谁?遗照选哪张?墓志铭?)、安葬方式与地点…等内容。

所以在协助每位客户订立遗嘱时,都会一并询问:“您对于自己的身后事,有什么想法吗?已经安排了吗?”并建议客户先购买规划好生前契约内容与塔位,协助亲友安排符合自己需求的“毕业典礼”。

三、预立医疗决定书

面对人生走到尽头,许多人不愿意在失去清楚意识的状态下维持生命,因此可事先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在法令规范的5种情况下:

  • 末期病人
  • 不可逆转昏迷
  • 永久植物人状态
  • 极重度失智
  • 其他经官方公告之重症

决定是否接受 “维持生命治疗”或“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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